10月23日晚,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、中央黨校黨建部副主任張志明、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三位專家接受人民網強國論壇訪談時表示,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中亮點很多,讓人振奮、鼓舞和驚喜。
把憲法的實施落到實處
王振民表示,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,凝聚了國家最重要的制度、人民最基本的權利,以及對國家機構的職能劃分,但憲法恰恰沒有強有力的實施監督機制。
“違反了普通的法律,比如違反了交通法規,馬上會有警察來執法;而違反了憲法,比如違反法定決策程序作出重要決策,可能違反了憲法,卻沒人來管。”王振民認為,這需要把憲法的實施監督提到非常高的高度,期待下一步把憲法實施落到實處。
張志明認為,全會提出了憲法實施監督制度的問題,即違憲了怎么辦、誰來判定違憲、什么機構來管,這必將進一步推動憲法的實施、更好地維護憲法權威。
作決策要終身擔責
全會提出,要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。
雖然我國法律條文不斷完善,但仍有老百姓權利得不到保障的情況。汪玉凱說,這主要在于執法和決策存在一些問題。現在關鍵是如何嚴格執法、科學決策。
他認為,全會提出依法決策五個程序,還有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,有助于在行政管理活動中樹立法治思維。而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,可以有力地規范行政決策行為。
環境污染檢察院可起訴
王振民認為,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院、建立跨行政區域的司法機構,也是這次公報的一大亮點。十八屆三中全會已提出,要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,而這次新的舉措可以進一步推動審判權和執法權相分離。
“我們現在司法區域和行政區域是重疊的,這樣法院在行使職權時容易受制于地方政府。”王振民說。
對于檢察機關要提起公益訴訟的制度,王振民分析認為,以前不少涉及群體利益的事情找不到合適的訴訟主體。比如河流污染,誰代表老百姓去打官司,老百姓一個人打官司沒有能力精力,而且因為涉及很多企業、很多個人,案件非常復雜,個人起訴不一定會得到受理。現在明確檢察機關要代表受害者去起訴排污的工廠、企業,這樣可以讓司法擺脫其他約束,檢察機關真正行使職權。
法治精神培育很緊迫
“法治精神的培育十分重要和緊迫。”張志明說,培育人們的法治精神、社會的法治文化,通俗一點說就是不能鉆漏洞,如果人們老是搞潛規則,老是以鉆漏洞為榮,那么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就很難建立。
法治精神、法治文化的現代化,很大程度上是老百姓的自律。張志明舉例說,他1999年去德國看到一個現象,一個小道上紅綠燈壞了,司機們都把車就停下來。大家都等著,10分鐘之后車停了一長排。
王振民認為,目前一些領導干部還習慣于用非法治的方式解決問題。現在需要加大對各級領導干部法治思維、法治方式的訓練。“樹立法治意識,就是遇到問題首先從法律角度看一看,任何事情只要是違法的,不管做成什么效果,都是不可行的。”王振民說。